武术的教育价值
教育价值体现了武术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和地位。中国在秦以前的学校教育中即重视有关军事武技的教学内容。《周礼》中说:“乃教之六艺”,即礼、乐、射、御(驭)、书、数。其中射、御都是和军事、攻防有关的技术。《孟子》中说:“设为库序学校以教之。库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其中“序者,射也”是说序的意思是习射练武。以后虽然文武分途,并有重文轻武的倾向,但对于国家来说,文事武备不可或缺。
值得特别提出的是明清之际的思想家、教育家颜元,提倡实践,重视实用。不仅他自己学习武术,擅于拳法,而且在他所主持的漳南书院的授业课程设置中就有武备课,在漳南书院中“而习礼、歌诗、学书计、举石、超距、击拳,率以肄三为程,讨论农兵,辨商今古。”学子们在学习各种功课的同时,还要跑跳、举重和练习技击的技术,在当时这是难得一见的生动活泼的“学校”生活场面。武术这种传统体育是学校教育中很重要的一部分。
自民国以来武术在学校体育中逐渐受到重视,1915年武术被正式列为学校体育课程,编写教材,改革教学,目的不仅在于向学生传授一些武术技艺,而且也有提高学生民族意识的作用,这和当时中国国力衰微、民族危机日益深重,需要激发人们穷则思变、奋发图强的精神是相一致的。
新中国成立以来,武术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进一步得到加强,多年来武术教材始终是各级学校体育课的必修内容之一,在开展校园体育活动、丰富学校生活、增强学生体质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特别是武术作为一种民族的传统体育活动,在举国上下为振兴中华而努力奋斗的背景下它对提高民族自信心有着重要的作用。
武术是一种武技,学习武术对人还有一种武德的教育作用。武德可以理解为掌握武技的人所应具备的道德,是习武者为把握社会、实现社会价值而建立的自我约束与精神自律体系。在学习武术时注重武德,可以增强人的社会责任感,为自我修养的提高、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起到积极的作用。